4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24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2019年、2020年度经认定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开展了评估工作,经园区自评、市局初审、专家复审等程序,拟确定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园等47家园区通过评估,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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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