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蚌埠市怀远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罪的案件。

2020年7月,被告人易某在怀远县某面馆经营早餐时,未经称量即往面粉中添加含铝的添加剂并制作成面筋泡对外出售,后被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查获。经蚌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被告人易某制作并出售的该批面筋泡中铝含量为851mg/kg,不符合GB2760-2014的标准要求,是不合格产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易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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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禁铝令”,为了保证基本的食品安全,要求2014年7月1日起,膨化食品禁止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条类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添加剂(即明矾)。泡打粉内含有明矾,也就是硫酸铝钾,含有铝离子。

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它并非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食品中含有的铝超过国家标准就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大家经常吃的食品中如果铝超标,会干扰大脑功能,引起运动神经不协调、视觉能力下降、记忆力变差等后果,还可能会诱发老年痴呆症、骨质疏松等,尤其对身体抵抗力较弱的老人、儿童和孕妇产生的危害较大。

铝超标会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餐饮单位应加强行业自律,做到诚信规范经营; 广大消费者也不要过分追求色、香、味,自觉抵制不良食品。

面筋泡是个好东西,蚌埠不少人都爱吃,但是往里面加料,再好吃我们也不能吃!

来源: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