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设置电子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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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109国道174公里600米处(岔道治超检测站),设置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机动车逆向行驶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该设备将于2021年4月20日开始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