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院长,请您下楼一趟,我有事要给您说。”近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荆少华正在办公室忙于查阅案卷制定庭审提纲,突然接到当事人周某的电话,荆少华有些纳闷,因为周某的案件已经被成功调解。
荆少华来不及多想,就随同法官助理宋洁一起来到了办公楼下。只见周某等人迎了上来,将一面写有“耐心调解 化解矛盾 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锦旗递到了荆少华与宋洁手中,并连声表示着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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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为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荆少华(右一)等人送锦旗
据了解,周某与董某系多年好友。2013年董某准备进行房地产开发,与周某协商由周某承建。因二人均不具备开发及承建条件,周某与董某分别挂靠甲公司与乙公司,借用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资质进行了招投标。2015年,周某承建董某开发的房地产竣工。2016年3月24日,周某与董某经初步核算,董某尚欠周某工程款200余万元。周某多次向董某催要欠款,董某一直未付,也没有组织工程验收进行正式结算。
2021年,周某将董某及其挂靠的公司诉至宝塔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其所欠的工程款。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情绪激动,互不让步。由于本案当事人多,且因工程质量、交工时间等许多问题仍有争议,并且涉及工程挂靠等诸多法律关系,如委托鉴定,又会延长结案时间,简单进行判决,也可能会让几方都不服提出上诉,势必会给几方当事人都造成精力物力的浪费。因此,调解成为了最佳处理方案。
为此,荆少华和宋洁召集几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找出矛盾症结,分析利弊。最后,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由被告董某支付周某工程款219万元的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圆满调解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原、被告双方都非常满意。
为了表示感谢之情,周某等人为荆少华和宋洁送上“耐心调解 化解矛盾 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