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日前,六安市区兴隆路与周集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老年代步电动车与一辆白色轿车相撞,后老年代步车驾驶人被卡车内,被消防救援人员救出后发现已死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针对老年代步车能不能禁止上路等问题,有网友向市公安局咨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市公安局对此问题进行了回复:

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四轮车多数均不在国家颁布的名录内,交警部门无法为其办理驾驶许可、相关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同时车辆保险业务也无法办理。但此类车辆的相关销售企业,依据其他职能部门许可获得了销售资质。

针对该类车辆,交警部门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一是加强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引导该类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确保安全。二是加强动态管控。在城区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安排执勤交警、文明交通劝导员,劝导该类车驾驶人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靠边行驶。三是加强联合管理。积极协调市交通、残联等部门,对参与非法营运的电动四轮车驾驶人予以教育处罚,督促其退出非法营运。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END·

来源|百姓畅言

本期编辑|小六

法律顾问|安徽德直律师事务所 赵云辉律师

*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