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薛伟光)近日,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会同德阳市救援协会对被害人李某某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救助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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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被害人李某某在2020年12月被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打伤。经鉴定重伤二级,智力受损,生活不能自理,且犯罪嫌疑人张某为间隙性精神病患者,家庭困难无赔偿能力,致李某无法承担巨额医疗费及后续康复费用,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旌阳区检察院在发现该案情况后积极主动进行司法救助,为实现救助的高效化、精准化,该院积极主动作为,缩短办案期限,十日内发放救助金3万元,为该院单起案件司法救助最高金额,体现了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服务宗旨。

为了解决好李某某出院后的康复问题,旌阳区检察院还主动对接德阳市救援协会,协调为其办理残疾证并为其送去了轮椅和必要的生活物资,同时告知其相关惠民政策,解决了李某某及其家人的燃眉之急。目前李某某恢复情况良好。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旌阳区检察院时刻牢记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发挥检察服务职能,彰显司法温情,做好司法救助为民、利民工作,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院将加强与民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抢劫构建辐射广、社会化、多元化、综合性的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 旌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