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于4月13日收到新疆特变电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送达的《成交通知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特能源2万吨、内蒙古新特硅材料公司10万吨多晶硅还原炉项目

采购人: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新疆特变电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新特能源2万吨多晶硅项目是新特能源现有产能的扩建补充;内蒙古新特硅材料公司10万吨多晶硅项目是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为主体,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园区投资建设10万吨多晶硅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87.99亿元(含增值税,含全部流动资金),建设内容为年产10万吨多晶硅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氯碱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等。

采购范围:新特能源2万吨、内蒙古新特硅材料公司10万吨多晶硅还原炉项目中的共110台多对棒多晶硅还原炉设备。

项目地点:

新特能源2万吨多晶硅项目:新特能源甘泉堡工业园

内蒙古新特硅材料公司10万吨多晶硅还原炉项目: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山格架化工园区

预计成交总金额:人民币33,196万元

二、成交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项目目前预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3,19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重为16.02%。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采购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采购人形成业务依赖。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上述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但尚未与采购人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及项目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如逾期未签约,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项目进展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