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 前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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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落实为民办实事,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2021年4月13日,寿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晖带领检察官深入平溪镇平溪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担任该村法律顾问,并与该镇领导和村两委干部交流座谈。同日,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叶应利和第二检察部主任叶树平也分别进入鳌阳镇大同社区、南阳镇花岭村就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交流座谈。
双向对接
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晖担任平溪镇平溪村法律顾问
副检察长卢宝华、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叶应利进入鳌阳镇大同社区座谈,叶应利同志任该社区法律顾问
副检察长张世福、第二检察部主任叶树平进入南阳镇花岭村座谈,叶树平同志任南阳镇花岭村法律顾问
党组书记、检察长 林晖
林晖检察长介绍,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检察职能,运用检察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这一创新平台,发挥检察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乡村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发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用更好的法律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法治乡村建设。
普法基层行
听取意见
参会的乡镇和村(社区)干部代表纷纷表示,寿宁检察官主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真正把群众所想挂在心间,把公仆情怀融入了实践,彰显了寿宁检察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希望寿宁检察干警不断完善该机制,充分履职,用法律服务基层群众,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出台方案
近日,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出台《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履职尽责、办好实事”要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民生案件公诉、法律服务提升、便民服务提质、乡村振兴助力、民生领域监督、基层法治宣传等“践行初心七大行动”,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虚心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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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办公室
制作:陆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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