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跟进监督非诉执行案件时发现,案件司法程序空转,行政争议没有化解,国有财产面临流失。

岚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查后发现,该起案件拖延时间较长,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极端严重,需要做大量的矛盾化解工作。该院承办检察官经调取岚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卷宗审查后认为,可确定的案件事实是:岚县住建局发现某房地产项目未同步建设人防工程,需要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依法作出了追缴决定书。开发商在法定期限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因住建局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住建局申请岚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岚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剥夺了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利,裁定不予受理。

案已结事未了,商品房几近售空,开发商随时可能撤离,数百万元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面临流失,需要检察机关助力采取补救措施积极追缴。受理该案后,岚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约见开发商认真听取了其意见和诉求,开发商一方面并不否认欠缴数百万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事实,另一方面以职能部门拖延履行行政协议影响施工进度,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为由讨要说法。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组经研判认为,开发商的诉求也合理合情,一味地要求开发商缴费和接受处罚有失公平,需要听取开发商化解争议的意愿。

岚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又深入岚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多方调查,找准了争议点,分清了是非。通过有理有据居中促和,帮助开发商和岚县住建局理清法律关系,化解了对立情绪。开发商结合自己的偿还能力作出清偿任务计划书,并当场缴回第一笔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岚县住建局也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给予人文关怀,同意延长缴款期限,不收滞纳金。

行政处罚是否依法、规范,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能否实现,也关系到执法效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一直是岚县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所关注的重点。对于本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短板和不足,该院也向住建局提出改进工作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