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梓潼县玛瑙镇砚岩村的砚岩砂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砂厂的洗砂废水、场地冲洗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在循环水池池壁上方设有一溢流口并通过金属管通向靠近潼江河的河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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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时,水正通过溢流口经金属管排向河滩地,而砂石厂的环评文件上,明确要求洗砂废水处理后排至清水池回用,不外排。”梓潼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陈果行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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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现场检查组提出的问题,砂石厂负责人表示,他们第一时间就按照要求,启动了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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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夜对金属管道进行了拆除,并在第二天增加了抽水泵,加大循环水池内抽水力度,确保这些水全部进入清水池回用,不再外排。”砚岩砂场负责人王梓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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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砂石厂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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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大对全县砂石行业的排查,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环境违法行为。”陈果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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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记者:王泽宇
责编:王跃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