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来自山西省芮城县西陌镇石湖村的村民,向《关注民生》栏目组反映,该村原水泥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的事情。该村村民朱大伟说:3月21日下午乡镇府来了三十多个人,还开来了推机,要对场地进行拆除,我不让拆除,随后乡镇府的人打电话叫来了西陌镇派出所的人,他们把我拉上警车,关到了后面的房子里面,不让我出去。随后推机把电线杆推倒,把场地内的水塔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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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1年公安部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近年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公安民警的身影,有的地方造成了群众与警察的直接性冲突,使得社会上一度在继“仇官”、“仇富”之后,又多了一个“仇警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警察屡屡成为对抗性冲突的中心?其根源就在于对警力的过度使用甚至是滥用。

深层次原因是当地侵犯民众利益的事情太多,而在处置纠纷的过程中,一些官员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随意动用警力”。在瓮安骚乱爆发以前,一些官员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结果不仅导致官民关系紧张,警民关系也日益紧张。再加上有的警员素质出现问题,长此以往,就会给民众造成极其恶劣的印象,并进而对当地执政机构不信任。

警力被频繁动用,实际上是一些官员对警察权认识的偏差造成的。他们名曰重视警察,实则把警察看成自家护院。这不仅是对公权力的伤害,也是对警察形象和警察权力的伤害。

为什么警力被频繁动用?归根结底还是在于部分官员不把人民群众放在心里,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别有他图。有时是盲目的政绩使然,有时是经济利益使然。比如在一些征地拆迁中,为了追求高额土地出让金,不少地方官员选择暴力拆迁,而暴力拆迁的工具就是警察。这实际上是一些官员对警察权认识的偏差造成的。他们名曰重视警察,实则把警察看成自家护院。这不仅是对公权力的伤害,也是对警察形象和警察权力的伤害。虽然某些官员对警察权的过度使用在一时一地压制住了一些冲突,掩盖了一些矛盾,但这却如同金庸小说《天龙八部》里面的“七伤拳”,威力固然大,但威力越大,对自身的伤害也越大。

然而,许多时候警察也有自己的无奈。在财权、人权都受当地政府影响的背景下,如果不听当地政府指派,就会被穿小鞋、遭排挤。比如,前几年有媒体曾有过这样的报道,海南省琼海市一派出所所长依法拒绝了乡镇领导指派的收税任务,乡镇政府以所长与乡镇政府关系不协调为由,要求市公安局更换所长。这样的逻辑,恐怕也正是警察奉命参与征地拆迁的逻辑,正是一些“跨省追捕”闹剧被制造的理由。

因此,要警察远离非警务活动,不仅需要公安系统内部的自我约束,同时也要对各级政府进行理念革新和法律制约。一方面,需要转变治理思路,摈弃人治思维和懒政作风,要在日常工作中,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化解矛盾纠纷,不能动不动就把警察推上第一线;另一方面,尤其要谨防一些领导把警察变为个人的家丁打手,变为个别人或者一些小团体维护个人私利的执法工具

警察也是法治社会的一分子,是政府治理过程的重要一环。无论禁止参与征地拆迁,还是杜绝其他非警务活动,从根本上来说,都离不开法治社会建设这一大循环系统。

让权力合规,就是给权力划定边界,只有权力在可以预计的边界里活动,人民的信心才会逐渐增强,才知道哪些是可以为的,哪些是不能触碰的,法治也才能够真正行之有效。大家合乎规矩,法治才能有人信,公信力才能建树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作者:何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