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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高某亭醉驾案例

2021年01月12日01时25分许,刘某驾驶蒙A3**87号重型栏板货车、重型栏板全挂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沿呼托旧公路有西向东行驶至28公里家600米处时,与由东向西高某亭驾驶的蒙A9**7B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高某亭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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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无证”、“酒驾”胆子大,出事终被罚

2020年10月12日21时50分许,魏某光无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醉酒驾驶蒙A**8VP号小型轿车沿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五塔寺东街交叉路口处时,与董某驾驶同方向行驶的蒙AN**2W号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董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经调查魏某光曾在2014年因吸毒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分局行政拘留六日,魏某光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因此被吊销。本起事故当事人魏某光无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当事人魏某光经血液酒精检验结果为96.6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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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郭某宏醉酒后醉驾案例

2021年01月13日21时44分,郭某宏醉酒后驾驶蒙A5**TL号小型客车,沿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玉泉区法院西侧时,与辛某利驾驶的同向行驶的在路口等信号灯的蒙AK**44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郭某宏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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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点评

以上三起因“酒驾、醉驾”而引发的事故案例无一不是“血”的教训!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当你放下酒杯拿起车钥匙的那一刻,结局就已经注定了,酒后开车是违法,饮酒、醉酒驾驶就是犯罪。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醉驾给自身、家庭、他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敬畏法律,杜绝侥幸心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