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交警”信息称:4月11日晚,交警濠江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磊广大道与达南路交界路口设卡,严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当晚9时40分许,一辆摩托车慢速驶来,执勤民警挥手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车辆刚停下,一股淡淡的酒气飘了出来,民警当即对该车驾驶员邱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现场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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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民警发现邱某某已是第二次醉驾,他曾于2017年4月20日因醉酒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被潮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15日。

据邱某某交代,他是安徽人,目前在濠江区某工地务工。当天中午11时30分左右他独自一人在工地宿舍饮酒,到了下午1时30分左右睡意袭来,便去午休,等到傍晚醒来,又喝了点酒,玩手机至晚上8时左右,他觉得有些口渴,于是又拿起了啤酒杯喝酒,一口接一口。9时左右,他接到工友的电话,对方告知他现在有点事,需到达潮阳区某工地。于是,他便驾驶摩托车前去,途经濠江区磊广大道与达南路交界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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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实在太着急了,也带着点侥幸心理,现在也没办法,我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以后绝对不会再饮酒后驾车了。”谈起醉驾事实,邱某某显得有些局促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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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邱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5mg/100ml,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邱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