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为充分发挥检察司法职能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职能,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共利益,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近日,由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县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打击寿宁县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共同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执法办案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寿宁县食品、药品执法办案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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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寿宁县内发生几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案件,危及寿宁人民的食品安全。而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因线索来源少、处罚力度低、日常联络机制空缺等问题导致办案效果并不理想。

召开专题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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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日,由寿宁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县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打击寿宁县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召开专题联席会议。与会单位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干警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讨论照片

与会单位从自身履行职能出发,针对就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执法、司法部门协同联动,切实保障寿宁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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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张世福副检察长作总结发言

会议最后,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张世福副检察长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会议在案件线索、异地协作配合、办案协作、赔偿及非诉执行四个方面达成共识。会后将由寿宁县人民检察院草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并安排会签。参会单位要继续深化合作,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保护群众公共利益的合力,切实保障寿宁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签订协作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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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在与会单位积极沟通下,根据会议讨论内容草拟、修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该机制从刑事案件协作配合、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损害赔偿及其他惩罚性措施、日常联络机制四个方面对各单位间具体协作方式进行明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食药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打击食药犯罪,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寿宁县人民法院、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寿宁县公安局、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建立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协作机制,有利于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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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寿宁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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