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法立辞去泗县人民政府

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4月9日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法立请求辞去泗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法立辞去泗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存昌辞去泗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4月9日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存昌请求辞去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存昌辞去泗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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