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感谢检察院,谢谢你们的关心",申请人李某某在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最后陈述时激动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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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过程中得到的线索。经初步谈话得知,刑事案件被害人系申请人李某某的唯一子女,被害人死亡后,李某某老两口失去了赡养费这一主要生活来源,加之老两口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为刚刚摆脱贫困的老两口带来了困难。了解情况之后,我院立即依职权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由于李某某老两口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也不懂得如何申请救助和提供材料。办案干警便主动帮助他们收集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的相关材料,并及时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情况。随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原刑事案件承办人等召开了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司法救助审查情况、救助的理由和依据等。听证员对该案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评议,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给予国家司法救助4万元,并表示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及时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在司法为民中体现了检察担当、传递了司法温度。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把司法救助成果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融合,切实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作者:刘永平

编辑:蒋奇 段鑫

责编:高宝祥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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