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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办理李某年涉黑案件后,检察长韩世国(左四)向该行业送达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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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检察院检察官去药店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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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肥乡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被建议单位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整改跟踪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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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金河(右一)出庭公诉郭某等人涉黑案

一份优质检察建议发挥的正能量往往超过案件本身。

河北省邯郸市检察机关从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身边人身边事入手,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行业清源”工作充分融合,注重从具体案件和类案分析中发现行业管理漏洞,围绕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金融房贷、市场流通、乡村治理等十大行业,深入开展“一案一建议”活动。

三年来,邯郸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黑案件16件303人、涉恶案件114件603人,发出检察建议251份,件件有回复,事事有整改,不仅打击黑恶犯罪势力,落实边扫边治边建的要求,还有效促进社会治理,通过一份份检察建议,使得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守护河北“南大门”贡献法治力量。

  向党委政府人大借力,推进乡村治理

磁县王某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把持、控制了某社区基层两委,非法获取大量集体财产及利益;另一方面,利用组织形成的势力长期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获取暴利;以非法拘禁、暴力讨债、敲诈勒索、揽要工程项目、强迫交易、插手民间纠纷等手段聚敛钱财,攫取巨额利润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2020年6月29日,经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对被告人王某等人依法判决。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检察官却没有停下脚步。

“怎样让办案成为处理基层社会问题的契机值得思考。”办案检察官介绍,综合考虑王某一案后,该院将重点放在用检察建议助推乡镇社会治理上,通过对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农村违法占地现象亟须综合整治。

为更好地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效用,该院在制发检察建议前,由副检察长赵卫平带队与磁县副县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座谈了解磁县整体土地治理情况,形成检察建议征求意见稿。

随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分别向磁县政府、县公安局、磁州镇党委制发检察建议。磁县政府通过领导批示、召开专题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等形式,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检察建议。

据统计,邯郸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共制发乡村治理领域检察建议9份,通过借力地方党委、政府和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使得检察建议刚柔并济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类案分析,助力金融风险防范

“办案不但要治标,更要治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黑恶势力的认罪服法从来不是办案的尽头;总结分析个案中暴露的问题才能实现效果最大化,给予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促进相关单位甚至是整个行业进行有效治理。”邯郸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国在制发一份金融检察建议后感慨。

2019年12月,邯郸市检察院在办理李某等23人涉黑案中发现,某银行邯郸分行、永年支行被骗取巨额贷款的事实。

经查,2013年3月,河北某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受李某指使,与某银行邯郸分行负责人商定,以某物流公司应收账款为质押,向邯郸分行申请办理国内保理贷款,在明知公司没有相关业务的情况下,共同制作了虚假的销售合同、结算单、财物报表等贷款所需资料,伪造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贷款。某银行永年支行于2014年3月2日向某物流公司发放贷款4700万元;2014年6月27日,李某、贾某等人又使用同样手段,以某物流公司名义,骗取永年支行3000万元贷款。后贷款逾期未能清偿,共给银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911万余元。

结合该案情况,针对某银行在贷款管理中存在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不强,贷款审核不严,管理人员不廉洁自律,利用职务违纪违法等问题,邯郸市检察院向某银行邯郸分行送达了检察建议。

2020年12月9日,该分行向邯郸市检察院书面反馈,感谢该院提出对症下药的检察建议,并与邯郸市检察院座谈,就建立公安、检察、银行联席会议制度和涉金融刑事案件线索移交机制达成了一致意见,为有效预防和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共同维护金融活动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此案完结后,邯郸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尚震作为河北省人大代表,以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化解,堵塞金融监管漏洞”为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在今年2月河北省两会上提出议案。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邯郸市检察院加强顶层设计,对近年来类似案件进行了分析梳理,同邯郸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开展了金融知识巡讲等活动,助力金融风险防范建立长效机制。

广平县院、肥乡区院、峰峰矿区院、临漳县院、永年区院等多个基层院先后与当地金融部门联合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并向当地金融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制发精准建议,为产业发展“治病强身”

如何让检察建议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于检察建议要给得精准,直指要害。

邯郸市永年区地处晋、冀、鲁、豫四省交界,人口近百万,地理位置特殊,治安环境复杂。目前永年区正以标准件、物流等产业为依托,全区经济高速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多、在建待建工程多、经济高质量发展点位多,人流、物流、资金流较大。

永年区检察院在办理李某等32人涉黑案时发现,李某等人以物流门市为依托,组织、纠集多人,以整合物流线为名,采用威胁、暴力等手段,对相关物流线上的门市强行收取保护费。该组织迫使物流门市提高运费,造成很多大客户不从物流门市走货,给物流门市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并由此衍生出多起犯罪行为,影响了永年标准件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案件承办人认为应通过源头治理、源头预防,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优化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在此背景下,经认真研究,2020年11月18日,永年区检察院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指出,永年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协商相关部门针对标准件及其物流行业进行梳理,排查不规范经营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共同排查和严厉打击在标准件及其物流门市的经营过程中,有无强收保护费、利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和垄断物流行业等犯罪行为。

该建议不仅有力推动了永年区相关社会治理主管单位参与督促落实,也有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邯郸标准件产业的发展。

接到该院的检察建议后,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进行整改,为邯郸本地标准件行业保驾护航。

通过检察建议,邯郸市检察机关深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相关方面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合力,推动了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监管、综合整治,切实发挥了专项斗争“治乱”作用,提升了社会治理成效。

  馆陶:长效机制促进娱乐场所健康发展

“这起黑恶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7种罪名,在县域盘踞了6年,暴露出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不足的问题,为此我院制发了11份检察建议,希望整治行业乱象,共同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郭某等8人涉黑案件专案组组长、馆陶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金河介绍说。

经查,2014年至2019年,以郭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15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16人受伤的严重后果,通过开设赌场敛财80多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多万元,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2020年8月27日,该院以郭某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伤害罪等7个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10月10日至12日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8人均当庭认罪认罚。

案件终结并不意味着扫黑除恶的终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郭某在2014年到2018年间无证经营KTV,并且该KTV内滋生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多种犯罪行为,这暴露出KTV等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薄弱,管控力度不足等问题。”专案组检察官徐剑英说。

2020年10月16日,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分别向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从案件本身入手,详细阐述了被建议单位应负的职责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建议其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娱乐场所健康发展。

建议发出后,县公安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度重视,迅速对县域内娱乐场所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及时回复了检察建议。

  邯郸复兴:检察长与代表委员把建议“送上门”

2020年11月,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在办理李某年涉黑案后,结合办案,剖析煤泥买卖行业领域监管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检察长上门公开送达方式,力促行业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紧邻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陶二煤矿的邯郸市复兴区康庄乡大河湾村,是李某年等14人涉黑案的主要案发地。2009年6月,为了控制、垄断陶二煤矿的煤泥经营权,复兴区康庄乡大河湾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某年召集韩某军、房某刚等人成立由其领导的团伙,对陶二煤矿的煤泥销售进行控制,逐渐形成了成员基本稳定、层级分明、组织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近10年的时间里,该团伙控制和垄断了陶二煤矿93.5%的煤泥销售,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日前,李某年、朱某涛等14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罚。

案件宣判后,办案检察官发现,李某年团伙垄断煤泥买卖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围堵、阻拦货车、语言恐吓、不让铲车司机装车等手段,阻止其他商户拉运煤泥。然而,在陶二煤矿矿区,监管单位对此疏于管理长达10年之久。

为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确保社会治理效果,在有针对性、高质量制作检察建议的基础上,2020年11月25日和27日,该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与检察长韩世国一起上门,向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陶二煤矿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应邀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这份检察建议分量不一样。“检察长以公开宣告的形式进行检察建议的送达,公开透明,仪式感强,能够充分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从而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参会代表潘月萍说。

收到检察建议后,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陶二煤矿高度重视,对检察建议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复。

  邯郸峰峰矿区:堵死“套路贷”通道

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以代某顺为首要分子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尘埃落定。

经查,2012年至2018年间,代某顺纠集代某茹等8人成立具有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索债等特点的放贷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互相配合,以“套路贷”形式发放高利贷款谋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50余万元。

他们披着“套路”的外衣,疯狂作案。若借款人未按要求还款,该犯罪集团通过实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形式进行暴力催讨,或者凭借虚假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案发时已获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调解10余份。

邯郸市峰峰矿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向本院民事检察部门移交了虚假诉讼线索后,迅速启动了民事检察监督程序,根据代某顺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词,以及与被害人的进一步核实与查证,确认了该案中涉及4起虚假诉讼。代某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相同手段提起4起虚假诉讼,均获胜诉判决。

针对区法院在借贷纠纷案件环节存在的漏洞,该院随后制发了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送达后,区法院迅速行动,经核查撤销了原民事判决,启动再审程序,驳回代某顺的起诉。此外,区法院还从组织专题培训、建立类案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强宣传等多方面入手,堵死“套路贷”等虚假诉讼利用民间借贷诉讼的通道。

同时,为防范非法借贷行为发生,该院向区金融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协助协调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排查,彻底摸清风险底数,建立风险台账,开展集中整治。

  邯郸肥乡:检察建议百分百“回头看”

2020年8月,邯郸市肥乡区检察院在办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贺某等16人涉黑案时发现,贺某之子贺某某利用其父担任广平县住建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垄断经营公交公司和汽车出租公司,在向广平县运输局城乡公交和出租车管理站申领燃油补贴过程中,通过伪造虚假燃油补贴申请表、验收表的手段,6年骗取国家燃油补贴134万余元,且未及时足额发放,引发大量车主信访,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影响恶劣。

同年8月17日,该院向负有监管责任的广平县交通运输局城乡公交和出租车管理站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该站建立健全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审批监管机制,防止资金的发放流于形式。

检察建议发出6个月,成效如何?近日,该院检察官又来到广平县,通过上门座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持续跟踪评估整改效果,最大化的发挥检察建议在整治行业乱象、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提升扫黑除恶成效方面的实际效果。

“通过这6个月的整顿,我站的道路客运油补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制度运行规范有序,初见成效。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把检察建议落实到位,将规范和健全管理工作延伸至系统内每一个细微处,把燃油补贴的漏洞彻底堵住!”负责人这样答复。

回访中,检察官了解到,检察建议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该管理站结合检察建议重新修订了道路客运油补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制度,设立了多部门联合审核、资金发放前公示等一系列流程,推动资金审核发放工作规范运行。同时,该管理站还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素能提升培训,并在符合申领油补的司机、群众中开展举报有奖等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切实防止不符合条件的申领人窃取国家利益。

2020年以来,该院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过程中共发出检察建议9份,收到被建议单位回复9份,到期回复率100%,跟踪回访率100%。

  磁县:以问题为导向制发每一份检察建议

2020年8月,磁县检察院对庞某涉黑案发出5份检察建议,日前,其中一个单位登门向检察官介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2020年,磁县检察院办理了庞某等20人涉黑案。该案的组织者庞某系国税局干部,通过非法手段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2012年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了某农贸市场。为了打压竞争对手,庞某等人逼迫另一农贸市场的商户搬迁到自己的农贸市场经营,还组织人员到该市场滋扰、哄闹,甚至在对手市场多次放火,引发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河北省扫黑办列为督办案件。

该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在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也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综合治理功能。

通过阅卷和提审,检察官发现,庞某系当地国税局干部,违反公务员不能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在国税局任职期间经营某农贸市场、某经贸有限公司、某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上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因此,建议国税局对本系统在编在册的税务干部是否经商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进行摸排、筛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在审查非法占地犯罪事实时,检察官针对行政处罚未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庞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也提出了详细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职到位。

该院深入查找黑恶势力案件背后的动态管理、行业监管等问题后,对该案全面分析,以问题为导向,先后制发了5份详实、有分量的检察建议,发送给5个部门,均在5日内得到了详细回复。

文稿统筹: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王树亮 韩晓婵 刘彦莎 张培圣 乔小会 李薇 刘德印 版式设计:吴美�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