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冯丽娜)近日,山东省桓台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侵犯财产案的不起诉决定进行不公开审查,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由于被不起诉人发案时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理念,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