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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闽侯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计划供应住房用地750亩

根据通知内容显示,2021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260亩。其中,商服用地50亩,工矿仓储用地1000亩,住宅用地750亩(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69亩,普通商品房用地47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0亩,交通运输用地8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0亩,特殊用地6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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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计划中,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0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31.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31.8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4.6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4.6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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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④=⑤+⑥,且④≥①*10%。

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8.8公顷,城市新区计划供应41.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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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闽侯县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保障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标准,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年度住房供地总面积的10%标准。优先保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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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侯县官网丨编辑:小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