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洪德中队加强对辖区内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于2021年3月23日晚查处两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抓获违法行为人2名。

经查:违法行为人解某某(现年25岁,环县洪德乡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甘M6*H00号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系无证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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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郝某某(现年37岁,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宁A*239H号轻型普通货车上路行驶,系无证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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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某某和郝某某已于2021年4月6日被环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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