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白玉县委批准,白玉县纪委监委对白玉县公安局盖玉派出所原所长王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拉赞助、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工程建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公务经费、违规收取执勤补助,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财物。

王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白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磊开除党籍处分;由白玉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白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