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茂名市电白区钟文水产品档因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五十元;

2、罚款五千元整。

(二)茂名市电白区水寿水产档因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五十元;

2、罚款五千元整。

(三)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文云餐饮店因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作如下处罚:

1、处以五千元罚款

(四)刘七妹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三百九十元;

2、处四千元罚款。

(五)茂名市电白区高地街道新海记饭店因使用清洁消毒不合格餐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作如下处罚:

1、处以罚款五千元

(六)茂名市电白区东富粥城因使用清洁消毒不合格餐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作如下处罚:

1、处以罚款五千元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化州市1家经营单位和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化州市下郭渔满楼饭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饮具

(一)化州市下郭渔满楼饭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饮具(抽样单编号:DC21440900603630028,散装,加工日期:2020年12月24日),经检验结果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下郭渔满楼饭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自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决定书编号:化市监当决 [2021]3号)。

二、化州市欢营食品厂生产的“毛毛虫面包”

化州市欢营食品厂生产的毛毛虫面包(抽样单编号:DC21440900603620008,规格型号:140克/个,生产日期:2020年12月7日),经检验结果显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欢营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1、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6元;2、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26元。(决定书编号:化市监处字[2021]98号)。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来源: 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