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民族地区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很多地方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少、基础差、底子薄,在这些地区如何推进脱贫攻坚?

4月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夏更生表示,8年脱贫攻坚战期间,对民族8省区投入了近3000亿元,占全国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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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外桃园”美如画。4月4日,在得荣县徐龙乡徐堆村,藏区群众在桃花林下表演当地歌舞——觉央弹唱。 新华社记者 江宏景 摄

据夏更生介绍,在整个脱贫攻坚的8年间,我国始终把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区域、重点群体,予以倾斜支持。比如,在中央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这块,对民族8省区,攻坚期内投入了近3000亿元,占全国45%。比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面,8省区占全国的39%。同时,包括在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也是给予倾斜支持,为打赢民族地区的攻坚战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目前,少数民族的贫困群众全部脱贫,包括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实现了整族脱贫,一些新中国成立后一步跨千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直过民族”,又实现了第二次的历史跨越,就是从贫穷落后到全面小康。

据介绍,民族8省区贫困群众的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去年底已经突破了万元大关,还高于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水平。第三方评估显示,2020年底,民族8省区群众对脱贫攻坚的满意度平均都在94%以上,说明脱贫攻坚战是深得民心的一项德政工程。

下一步要如何巩固这些地区的脱贫成果?据介绍,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基础上,夏更生表示,继续强化对民族地区的倾斜支持,乡村振兴的重点帮扶县主要是在民族地区,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加快补齐短板。

除了这些重点帮扶县,国家还整体支持西藏、新疆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涉藏州县仍保持现有的对口支援关系不变。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过渡期内,财政的资金规模保持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南都记者 王凡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