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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来的还是来了,只是没想到是成都!

再次印证了我的预判:

全国热点城市的调控手段越来越趋同!

重大信号!全国第一个大胆跟进深圳的,实施“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制度的城市诞生!

成都!成都!

它整合了沪、深、杭三地调控的大杀招:

限售!“人房比”超3倍楼盘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至5年;

限购!将“法拍房”纳入限购限售!

限流!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2021年很特殊,称得上“调控大年”启幕,全国多城截至目前已调控了近百次。

2月8日,深圳出台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机制。

3月3日,杭州限购法拍房!最后一块补丁被打上。

同日,上海启动2021年的第5轮调控,首次实施住房限售政策!凡是享优先购房政策买的新建住房,须网签备案满5年后转让。

3月22日,成都楼市调控16条出炉,细则见文末

楼市调控升级再升级,刀刀见血。各地打响的每一枪,都击中炒房客的胸口。

延长房产持有的“时间”!

砍掉所有非正常的“资金”!

用参考价机制遏制疯狂“挂牌”的狂热!

最终,让炒房客的套路无以为继。

全国购房者必须重视起来!成都的楼市新政是一个风向标。

当房住不炒进入第五个年头,楼市调控也进入了“新阶段”!

春节前,成都业主“抱团涨价”的风声刚传起来,节后就听说住建部近期刚考察了成都!然后,这就立马调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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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住建部这次还调研了另一个城市,西安。

我曾经在视频里预判过,

全国热点城市调控政策逐渐“同质化”,这是新一轮楼市大调控与过往的“一城一策”最大的差异!

当时有人抬杠:一城一情,不具备政策参考啊。

但你认真看一遍这轮的调控手段,不服不行,专治不服!

新房的摇号、限售、经营贷、代持等严查,再到二手房的高价盘下架,以及本次成都跟进深圳的二手房成交参考价……

各大城市之间正在放开了“抄作业”!

这个月,深圳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制度的效果已经初步体现出来了:

二手房市场大幅降温,买卖双方之间陷入博弈僵局!

新政等于变相增加了热点片区的购房成本,除非有业主愿意降价按参考价售卖,不然就相当于金融手段生效!

首付款徒增大几十万现金,买不好买,卖不好卖,还不让你搞经营贷、消费贷等各种贷!

这种盘,你让炒房客怎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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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新房的备案房价被死死按住,新房、二手房倒挂的问题至少不会在台面上凸显。

随着供应增加,再慢慢解决价差问题。

不出意外的话,市场上大部分楼盘都将被拖入“横盘周期”。

还记得吗?深圳今年率先祭出的“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官方给的定义是“先行先试”!

很多老玩家不以为然,认为参考价执行太难,甚至怀疑银行态度不坚定。

“银行都有放贷任务,怎么可能严格执行这种政策?而且地方政策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最后,结果怎样呢?

银行比想象的还硬,还严格。

啪啪啪,脸疼之后大家才意识到,调控升级不只是深圳一城一隅的单独行动。

全都来真的!

先行先试的意思,就是全国上下一盘棋。

其实,我以为杭州会启动二手房参考价制度,没想到率先跟进的竟然是成都!

杭州,会不会跟进?

只是时间问题!

我前几天的视频提过,今日深圳,明日杭州。

杭州现在二手房单价超过12万以上房源都被全部下架了。

杭州人不知道,这个调控手段在深圳湾片区,早就执行一年了!

从下架高价房源,到启动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机制,深圳用了一年时间。

如今还在消化期,但必须严格执行!这是楼市稳预期最重要的一步棋,只有这样,土地双限、新房限价等才能真正发挥成效。

上海,会不会跟进?

如果控制不了房价的上涨预期,大概率也会!

似乎各地的政策都在“深圳化”,因为深圳现在的名分是“先行示范区”!

先行示范区示范什么?绝对不可能,也不允许是“高房价”!

这一轮围堵截杀的重点就是炒房客。

虽然雷霆手段,严苛的摇号、积分,严查资金来源,无形增加了买房的难度,误伤了一部分改善和刚需,但短期阵痛不可避免。

房地产野蛮粗暴发展至今,有太多历史的遗留问题需要被逐一解决!

调控多管齐下,一方面要针对房企的三条红线高压政策,另一方面要针对购房群体资金的一再收紧。

须知,所有政策手段抽丝剥茧,都是为了降杠杆

最终,房地产市场才能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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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炒房套路被外地玩一遍

上海突发新政背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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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全文,即最新升级调控的16条细则。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保持生活成本竞争力,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增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1.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2. 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3. 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拍。

二、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4. 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价地价品质联动要求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5. 采取公租房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实现城镇户籍的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应保尽保”。

6. 采取共有产权、优惠出售等多种方式,全面保障人才安居需求。

7. 加大产业功能区租赁住房等配套住房的建设力度,完善长租房政策,促进职住平衡,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四、加强住房交易管理

8. 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9. 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10. 通过司法处置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约定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并按照调控要求销售住房。

11. 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12.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五、严格金融审慎监管

13.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议通过,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4.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各项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六、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15.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发布虚假广告、借名买房、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落实调控主体责任

16. 各区(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进联动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市场监管监测和舆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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