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陆县

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令》,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3月4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平陆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发现,平陆县个别乡镇防灭火工作有漏洞,值班值守不严格,工作不细致、不扎实;禁止“三烧”工作落实不力;应急准备不充分,对灭火设施装备维护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不能满足发生火情后的应急处置。暴露出平陆县个别单位和人员对森林防火工作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完善、不细致,责任落实有差距。对此,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平陆县人民政府发函通报。平陆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整改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经平陆县纪委监委调查决定

对张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冯某军进行批评教育;对张店镇林业站站长郭某锁进行批评教育;对平陆县国有林场副场长谭某军、森保股股长王某峰进行批评教育;给予部官乡东太村党支部副书记唐某宽党内警告处分,对部官乡东太村村委会主任史某正进行诫勉谈话,对部官乡林业站站长薛某林,部官乡党委宣传委员白某琴,党委委员、副乡长宋某方进行批评教育。

当前,我市正处于森林火险易发、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严防死守,群防群治,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运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