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不吃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自2020年10月1日零时起,全市所有天然水域(含与天然水域连通的沟渠)实施全面禁捕。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鱼类繁殖季节,禁止娱乐性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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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退捕禁捕工作,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渔政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近日,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在市中区岷江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巡查时,在岷江牟子镇的三峡村擦儿岩江内发现放置有禁用渔具“花篮”捕鱼。随即,组织8名执法人员分成两组轮流在此处蹲守。

在3月3日早晨,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魏某某划船收取禁用渔具“花篮”中的渔获物。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立即制止了当事人的违法捕捞行为。在当事人放入江内的花篮中共发现有2条渔获物,共1.25公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渔船、禁用渔具、渔获物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的规定,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已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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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日早上,执法人员在牟子镇三峡村擦儿岩现场发现当事人划船收取禁用渔具“花篮”中的渔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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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查获的渔获物,执法人员现场监督当事人对渔获物进行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