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孙弘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弘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违反生活纪律,与女下属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牟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孙弘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全无,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弘颜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