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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晏家坝村党总支书记查玉春(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3月5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晏家坝村党总支书记查玉春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出建议。

“以我所在的资阳市为例。2021年,资阳市检察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6份。全面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决定和长江禁捕令,发出检察建议8份;针对耕地‘非农化’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追收水土保持费、国有土地出让金等2200余万元……”在查玉春代表看来,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当前来看,助力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大有可为,应当尽快解决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立法不足问题,以保障检察机关取得更好的办案效果。”

“建议加强调研,尽快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进程。”查玉春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主动与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联系,建立护航乡村振兴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合力。同时,要深入摸排破坏农村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建议检察机关严肃查办一批损害农村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