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企业注意,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柳州市将“防范和化解全市生态环境风险”列入开局起步阶段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开展环保督察问题复查暨第二阶段工矿企业生态环境执法大清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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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2020年柳州完成了第一阶段工矿企业生态环境执法大清查行动,对城中区、柳东新区等工矿企业生态环境进行了检查,本次专项行动是第一阶段工作的延续,检查范围主要包括柳南区、柳北区、鱼峰区和鹿寨县。行动主要对全市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风险开展检查,包括在中央环保督察、自治区环保督察、饮用水源地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排污许可证重点关注企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情况,同时严查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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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取得实效,本次行动在四个方面进行了革新。在行动策划方面,行动前,各检查组细致了解被检查区域的行业特点、区域分布等情况,优化排查线路,找准“关键点位、重点问题”,确保事半功倍。在人员安排方面,成立四个小组各负责一个区县,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领导为组长,支队业务骨干担任检查组成员,确保业务能力过硬。抽调被检查辖区生态环境工作人员为联络员,确保熟悉辖区情况。在执法方式方面,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和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突出服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检查结果应用方面,突出精准治理污,根据企业存在问题的数量和风险严重程度,确定企业监管等级,问题越多、环境风险越高,监管等级越高,今后生态环境部门对该企业的跟踪检查频次也越高,反之亦然。

本次专项行动于3月1日全面铺开,预计3月中旬结束。截至3月4日,共计出动378人次,完成对83家工矿企业的执法检查。行动期间,其余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将在辖区内同步开展清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