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根据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暨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我镇驻路麻滩村干部刘某某、李某某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宋某,在村民孙某某家开展冬季用火安全宣传时村民杨某某酒后无故辱骂并多次殴打开展工作的宋某,致使宋某受伤并住院治疗。报警后,渭源县公安局五竹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走访群众进行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后,对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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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灵秀渭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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