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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申请执行人王志红与被执行人曾莉军健康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曾莉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在本案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曾莉军财产并变现执行到位的,申请人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的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附:①曾莉军,女,1982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北门造船厂北侧金山船队35号,公民身份号码429006198202223327
②联系人吴警官,电话:0563-3501131。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宣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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