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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郭某某,男,197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6224261979********,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镇**村**社,住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经文巷40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12月25日被临洮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1月7日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1月8日被临洮县公安局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郭某某与被害人胡某某系夫妻。被告人郭某某怀疑被害人胡某某与邓某朋有不正当关系,并且二人多次因此发生争吵。2019年12月25日8时许,被告人郭某某在其租住的临洮县洮阳镇经文巷40号院内出租房中再次因此与被害人胡某某发生争吵。在吵架的过程中,被告人郭某某先后使用出租房内的皮裤带、火钳子、笤帚,长时间殴打被害人胡某某的手臂、腿部、臀部等处,致胡某某受伤后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胡某某系钝性外力致广泛严重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案发后,郭某甲在现场拨打110报警,被告人郭某某知道郭某甲报警后仍在现场等待,且抓捕时无拒捕行为。

来源:威武老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