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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高新区)校办、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德州市《关于恢复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德教体职函[2021]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工作,特要求如下:

1、结合近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对照《整改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3月5日前各培训机构将书面整改报告送教体局职成教科(教体局二楼208室)。

2、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是“四类人员”(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疫情重点地区来人有接触史的;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做到应检尽检,自觉纳入属地社区管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日常测温、亮码、登记、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坚决筑牢教育系统防疫战线。

3、按时上报整改材料且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到位的培训机构,可于3月6日开始恢复线下复课。各乡镇校办按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大对属地培训机构排查监管力度。教体局将不定期抽查,对于不规范办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关停整顿,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在网上予以通报。

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