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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何莉

2021年,时值“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在深化司改中,审判机关如何进行业务革新?司法审判如何秉持“法理情”逻辑规则,关照个案公平正义?

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特别推出最高法十大业务部门系列专访,借此梳理司法革新的经验和思考,以期探路新时代审判改革。本场访谈嘉宾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何莉。

谈刑事审判工作:

统一涉疫刑案法律适用标准,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

澎湃新闻:去年以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整体情况如何?

何莉: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刑事审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一是各地法院依法审结云南孙小果案、海南黄鸿发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孙小果、黄鸿发等罪犯被执行死刑,社会安宁得到有力维护。

二是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最高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多个指导性文件,发布26个典型刑事案例,强调严字当头、依法办案,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政策把握尺度。

三是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政策,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对故意杀害医生的孙文斌、员明军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为医务人员筑牢安全保障。依法审理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致死案,亿元注水猪肉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适用正当防卫、办理“碰瓷”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四是依法严惩非法集资、内幕交易、逃汇套汇、洗钱等金融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受贿案、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向力力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对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

六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正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台指导意见规范量刑程序,探索建立量刑智能辅助系统,确保量刑公开公平公正。

谈刑事审判形势:

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不断出现,在精准司法服务上下功夫

澎湃新闻:“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刑事审判工作面临哪些困难和考验?

何莉:“十四五”时期,我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和前所未有的机遇挑战。一是人民群众提出了新期待。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伸,对刑事审判的质量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服务的精准化与个性化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犯罪态势发生了新变化。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严重暴力犯罪逐步减少,伴随着刑法修正案的出台,危险驾驶等轻罪案件大幅上升。同时,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不断出现,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涉众型犯罪增多,追赃挽损难度大。准确把握、妥善应对犯罪态势新变化,发挥刑事审判预防犯罪、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成为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是科技发展带来了新挑战。现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一方面给刑事司法工作带来难得机遇,证据内容更丰富,调查取证更方便。另一方面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出现大量科技类犯罪和职业类犯罪,增加了办案难度。对此,法官必须加大科技知识储备、增强科技证据运用能力,积极适应科技发展带来的工作要求。

澎湃新闻: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何莉:面对新时代的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院在提供更加精准的刑事司法服务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精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法院要立足形势发展变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残害未成年人、危害公共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果断出手依法重判。同时,也要准确把握刑法的功能,把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手段,保持应有的谦抑性。

二是精准贯彻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人民法院在办案中要依法把握案件性质和具体情节,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和预防惩治犯罪的实际需要,全案考察、综合权衡,聚焦锋芒打击重点,该重判的重到位,重到足以威慑犯罪,该轻判的轻到位,在法律范围内充分体现政策,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各地分级差异化防控形势任务,对高风险地区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给人民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威胁的案件,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而对低风险地区情节一般、对疫情防控没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则适当控制惩治力度,依法稳妥处理,效果良好。

三是精准适用法律,严格公正司法。司法机关用自身的专业性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对于那些法律判断与公众认知差异较大的案件,法律适用和量刑上众说纷纭的案件。

例如,聂树斌关联案件王书金强奸杀人案,聂树斌平反后,人民法院并不因为王书金已经背负数条人命,其自己供认就轻易认定是其作案,同样因证据不足,没有认定王是该案的真凶,显示出人民法院的法治定力和坚守法治的鲜明立场。

澎湃新闻:国法之外亦有人情。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往往会受到舆论热议,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实现法理情相统一?

何莉:刑事审判牵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案件,人民法院在坚持严格依法裁判的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精神实质,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做到既恪守法律,又通达情理,兼顾国法、天理与人情,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和信赖。

实现裁判结果法理情相统一,首先要立足于案件事实,把案情搞明白、把事理搞清楚,这是前提和基础,还要立足于法律,把法律作为裁判的底线。这里的法律,不仅指具体法律条文,还包括指导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蕴含其中的立法目的和法条背后的价值追求等法理精神,要避免简单将案件与法条“对号入座”、断章取义、罔顾常识、不讲人情。

就刑事审判而言,定罪量刑时既要考虑刑法分则条文,也要考虑刑法基本原则、立法目的和价值导向,还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才能实现案件得到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

谈未成年人审判:

对极个别量刑不当案件启动审判监督,起草涉性侵司法解释

澎湃新闻:近年来,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刑法最近修改也有所回应,请问人民法院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有哪些举措?

何莉: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对于极个别由于对法律适用和司法政策把握不准、导致量刑不当的案件,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纠正改判,确保司法公正。

近年来,最高法院先后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拐卖、性侵害、虐待儿童、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等犯罪出台了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织密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网络。举办业务培训、发布典型案例,提升法官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理念和业务水平。

此外,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法治宣传,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救助,形成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行政保护相衔接的综合保护格局。

去年以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接续修订,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局部调整,加大了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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