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注意!

即日起严查!

统一行动!

警方正在

严查!!严抓!!严罚!!

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赶紧都来看看吧!!

即日起,河南严查这些行为

公安部26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针对元宵节前后返程人员出行集中的特点,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开展“1+3”全国夜查统一行动。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总队获悉,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即日起连续三天,将集中查处7至9座小客车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

据预测分析,春运后期,务工人员陆续返城,中小学、幼儿园陆续开学,工程建设相继开工,客运、货运、危运等大型运输车辆逐渐增多,加上元宵节来临,城市游园活动、农村民俗活动较多,河南省将迎来又一波客流、交通流高峰。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多重因素叠加,酒驾、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或将增多。全省于2月27日至3月1日集中查处7至9座小客车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以春运返程重点线路、集中用工企业所在地区进出城主要道路、机场和火车站周边路段为重点,增设执勤站点,加强巡逻检查,严查严处拼车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饮酒驾车将被严厉重罚

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河南发布、央视新闻、河南教育厅

编辑:赵婉 审核:江传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