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民进中央将提交提案,建议中国尽快批准加入《马拉喀什条约》。2013年,中国作为《马拉喀什条约》的首批缔约国参与了该条约的起草和倡导,但目前尚未正式批准该条约。

这份提案名为《关于尽快批准加入<马拉喀什条约>,充分保障视力障碍者文化权益的提案》。据了解,针对视障人士的出版物,由于版权、成本等原因,全球范围内都非常稀缺,甚至有“书荒”之称。而《马拉喀什条约》就是为解决关键的版权问题而诞生的国际条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0年11月26日,芜湖市盲人学校校长席蔚菁在为盲生上课。 新华社发

建议尽快批准《马拉喀什条约》

前述条约全称为《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网介绍,《马拉喀什条约》要求缔约方在版权规则中规定一套标准的限制与例外,允许复制、发行和提供已制成对视障者无障碍格式的已出版作品,允许为这些受益人服务的组织跨边境交流这些作品。

条约明确,受益人是受多种残疾影响,无法有效阅读印刷品的人。定义的范围很广,包括盲人、视力障碍者、有阅读障碍的人或者因身体残疾而不能持书或翻书的人。条约所包含的“无障碍格式版”的范围相较于传统盲文版的范畴也大大增加,包含“大字版”和有声读物。

民进中央表示,中国《残疾人保障法》《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对保障盲人、视障者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在缺乏国际条约的情况下,这些规定能否适用于外国作品存在不确定性,影响了我国视障者获得国外出版作品的权益。

对此,民进中央建议,应尽快批准加入《马拉喀什条约》。建议对现行著作权法与《马拉喀什条约》不一致的个别规定进行修改,并在相关法规规章中进行具体规定,以尽快批准加入《马拉喀什条约》。

去年12月,中国残联理事、中国盲协主席李庆忠曾在一次会议上表示,目前正在推动《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落地。值得关注的是, 将于今年6月施行的新著作权法,根据中国加入的《马拉喀什条约》的规定,将“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行为纳入合理使用范畴,同时限定了免费表演为合理使用的条件,即必须不以营利为目的。

批准国际条约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全国人大官网一篇文章介绍,在当今国际社会,国际条约的缔结过程一般包含四个环节:谈判、签署、批准、交换或者交存批准书。根据《宪法》和《缔结条约程序法》规定,条约和重要协定在谈判和签署后,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报请国务院审核;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予以批准。

盲文出版物种类单一

此份民进中央提案也关注了其他影响视障人士文化权益的问题。

民进中央表示,当前适合视障者使用的无障碍格式作品匮乏。视障者接受教育、欣赏作品的最有效方式,是将作品制作成盲文版、大字号版或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格式版。而这些适合视障者使用的无障碍格式版作品非常匮乏,无障碍格式作品出版存在成本过高、印刷效率低、种类单一等问题。

同时,中国的盲文出版社只有中国盲文出版社一家,每年仅出版1200种盲文图书,且多为教材教辅、医药保健等,种类单一。而且盲文书制作成本高,以《红楼梦》为例,32开全套《红楼梦》的普通版本书籍是4本,但做成盲文书是25本;而且盲文书校对过程繁琐,相比普通出版物,盲文出版物还会在“三校”后增加“一通读”,即在三次校对之后,再由专门的盲文专家通读书稿全文,成本远高于普通书籍。

对此,民进中央建议,加大视障者文化权益的财政保障力度。明确财政投入的预算,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将文化作品制作成盲文版、大字号版、有声读物以及叙述影视等无障碍格式版。加大盲人信息工程,促进盲人群体融入信息化时代,消弭和健全人之间的“数字鸿沟”。

同时,完善现行著作权法律法规的配套措施。拓展盲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在版权方面,设置豁免条款,对视障群体实现有限开放,也可参照国外一些国家,进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必须提供无障碍版。

南都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