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简况办案历程律师“说法”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发展的过程中,房屋征收无疑为这一发展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由于房屋征收必然涉及到对老百姓房屋、土地使用权等重大私有财产权的剥夺与补偿,从而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在征地拆迁实践中,因为某些原因,可能会发生个别老百姓房屋强行暴力拆除,致使被征收人的房屋被毁,屋内物品丢失、损毁殆尽,给被征收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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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过后,如果该行为被确定违法,拆迁户有申请行政赔偿的权利,这也是拆迁维权的终极目标。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袁冲律师结合前不久新疆胜诉案例,为各位具体讲解绕不过去的那些坑!

家住新疆的张先生遇到了一场糟心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根本既不合法也不合理,补偿价格和实际房屋价值相比极低,张先生也就一直没签协议。

随着周围人陆陆续续扛不住签了协议、交了房、开始搬出后,张先生仍然在为其合法权益找征收部门协商,希望对方能给自己合理补偿,对方也不拒绝也不同意,就这么一直耗着。

突然,有一天,张先生的合法房屋遭遇强拆,征地中对老百姓最重要的房子没了,四处找征收部门却没人承担责任,这可真是糟了心!眼看毫无进展,张先生彻底放弃了协商谈判的幻想,经过多方咨询,最终委托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的袁冲律师代理本案,为其维护合法权益!

经过对案情的了解并结合对证据的全面分析,袁冲律师针对本案制定了维权方案,以征补中心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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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的案件历经两审,一审法院虽然认定了征补中心违法拆除行为,但是仅判决赔偿50余万元。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袁冲律师帮其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

经过袁冲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张先生的诉求,判决征补中心赔偿张先生9363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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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活动中,征收当事方若在法定搬迁期限内无法就补偿项目、补偿金额等达成一致,按照征收法律规定,征收人应当及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强拆。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征收人往往基于征收成本、项目进度等种种理由,为了高效率完成征收任务、追赶工程进度,在未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未支付征收补偿的情况下,不惜动用公权力将被征收人的房屋强行暴力拆除,致使被征收人的房屋被毁,屋内物品丢失、损毁殆尽,给被征收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对此,各位被征收人遇到征地拆迁一定不要抱着我就不签协议,政府不能把你怎么样的想法拖延下去!这样的想法不知道害了多少被征收人,自己的权益不是靠别人给你送上门来,是要靠法律手段积极主动争取!建议委托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帮你定制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