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组织召开全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南阳市公安局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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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主任周卫忠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由市公安局通报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有关要求,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是: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孙宪斌先生;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栋先生;

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王龙先生。

首先,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孙宪斌先生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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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斌: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南阳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我就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情况向大家做简要通报。

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炮声即警情”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集全警之力、凝全警之智,持续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及“打非”行动,其中2月11日至2月22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828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73人,收缴烟花爆竹6529箱(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846起,批评教育1370人,收缴烟花爆竹折合749箱(件),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面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紧密结合“一村(格)一警”、“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基层基础工作,协同党委宣传、网信、主媒融媒和大喇叭等一切传统宣传阵地,全面系统普法宣传教育;会同乡镇、街道干部和村委、社区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楼院、宾馆酒店、公墓、殡仪馆、婚庆公司、小百货超市、沿街门店、建筑工地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禁售禁放宣传工作;通过主动宣传、逐户宣传、见面宣传,利用“平安南阳”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曝光违规违法售放烟花爆竹案例,确保了禁售禁放规定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燃放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禁售禁放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开展常态化过筛式安全清查。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抽查、暗访督察等方式,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门店、集贸市场、婚庆公司、殡葬用品店、小超市、小百货店等进行常态化的过筛式清查。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经营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对涉案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查没收缴。

三是全面排查储存烟花爆竹“黑仓库”、“黑窝点”。结合2020年全市烟花爆竹库存清零工作开展情况,个别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未达到库存烟花爆竹清零,可能会在原有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周围村庄居民点、楼院、养殖场、闲置仓库建立“黑仓库”、“黑窝点”,用来存放未能及时处理的库存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成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来源。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紧密结合“一村(格)一警”和“五零”平安村居创建活动,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切实提升发现、消除此类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对工作中发现的烟花爆竹储存“黑仓库”、“黑窝点”, 追源头、查流向、捣窝点、消隐患,进行全链条摧毁、打击,今年以来,依法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桐柏县朱某、社旗县赵某某、西峡县吴某、吴某某等四人刑事拘留。

四是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农历除夕、春节、正月十五等重点控制时段,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积极会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村委会,分工包片,看死盯牢,确保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每个家属院、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网格员、信息员,切实加强实时管控。在全面加强楼群大院、村组社区管控的同时,以巡特警、交警、治安警为主力,在主要干道、次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查处。在此,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再次明确:对个人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至500元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对单位违规燃放,经警告后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司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处行政拘留。

五是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由市安委会牵头,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自2021年1月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违法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多策并举、协同作战,全面提升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查处打击力度。

同志们,今年是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成果十分关键的一年,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公安局组织督察、治安等警种,对全市禁售禁放工作实施地毯式督导检查,每日通报禁售禁放工作情况,督促各地硬腕抓社会宣传、依法打击、源头打击、曝光打击。其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值班局长亲自深入一线,有效发动群众、有效巡查、强力执法,禁燃禁放工作明显改观。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禁售禁放工作是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公安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请大家放心,全市公安机关将全面落实各级领导批示精神,持续发扬敢打硬仗、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以最高标准、最强措施、最严管理,齐心协力、强力攻坚,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我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周卫忠:

感谢孙宪斌先生的情况通报。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围绕今天发布主题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自己所服务的媒体机构名称。提问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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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我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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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斌:

按照2021年1月11日《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我市持续推进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巩固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和烟花爆竹库存“清零”成效,突出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和重要时节、重点场所,切实抓好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加强领导,加大力度,依法管控,确保实现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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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记者:

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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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

一是紧密结合“一村(格)一警”、“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基层基础工作,会同乡镇、街道干部和村委、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主动宣传、逐户宣传、见面宣传,达到全城人人、户户皆知、皆禁目标;二是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播放禁放宣传片、警情通报、典型案例;三是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尤其是全国政法类关注度排名第一的“平安南阳” 公众号,广泛宣传禁放规定。2021年春节前后,全市公安机关共在市、县两级电视台播放宣传片294次、专题报道63次、曝光通报108次,在报纸、广播宣传报道73次,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3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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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记者:

元宵节期间,公安机关采取有什么具体措施来确保禁售禁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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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栋:

公安机关一是严格按照《南阳市公安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巡查管控、查处打击等专项工作,充分运用公开检查、暗访取证、特情耳目等方式,不断提升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查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从源头上杜绝烟花爆竹流入社会,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燃放行为发生;二是严格落实“日统计、日通报”制度,每日下发《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及“打非”行动情况通报》,量化考核、奖优惩劣;三是在日常督导工作的基础上,抽调督察支队、治安支队等相关部门民警,组成4个工作组,分包各县、市、区,正在各地进行现场督导、暗访检查,确保禁售禁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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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卫忠:

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和发布人回答。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

持续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采取高压态势,是市公安落实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要求,确保空气质量和群众安全一项重要举措,请各位媒体朋友通过多种渠道对今天发布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我市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常态化有效落实。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董志国
初审:周若愚
终审:柏伴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