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脱贫成果, 岚皋县在确保遭受自然灾害和突发意外事故的农户适时帮扶的基础上,落实“343”常态化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措施,对确定对象实行系统监管销号,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通过常态化监测,目前全县未发现返贫致贫风险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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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三严”。一是严格标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核心指标和基本要求,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以求。二是严格对象。对县域内所有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主要劳动力发生死亡、重病、重残等重大变故,经测算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0%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三是严格程序。每月开展走访排查和信息比对,疑似对象村核镇审县定,确定对象落实精准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并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推进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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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四定”。一是定时摸排。每月20日前,各村(社区)对所有农户开展走访排查,县扶贫信息监测中心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疑似对象邀请知情群众代表召开专题研判会议,评议结果报镇人民政府。二是定时审核。每月30日前,各镇相关站所室组成工作组入户核实,结果经镇党委会评议审核,报县信息监测中心。三是定时审定。次月5日前,根据上报风险点,信息中心分头交办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到户核查,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和帮扶措施,录入系统纳入动态监测帮扶管理。四是定时解决。明确教育帮扶5日、医疗保障帮扶15日、安全饮水和兜底保障30日、安全住房90日内解决时限,实行会议研判系统销号,通过倒逼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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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级”帮扶。一是村(社区)为主体、镇内解决,主要针对:因自然灾害形成C级危房、饮水设施轻度损毁、符合兜底保障条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资金困难辍学等5种情形。二是镇为主体,商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解决,主要针对:对因自然灾害形成D级危房、饮水安全主要设施损毁、义务教育阶段因资金困难辍学但家庭有增收门路能够扶持、主要劳动力患重病重残或死亡等4种情形。三是县政府统筹“一事一议”协调解决,主要针对:对因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件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