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统一要求,近期,省妇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村(社区)妇联换届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全省村(社区)妇联换届工作。

据悉,本次村(社区)妇联换届是村(社区)妇联完成妇代会改建妇联后,首次与村(社区)“两委”同步换届。省妇联要求,全省各级妇联要抓住村(社区)“两委”换届契机,确保通过换届进一步配齐配强村(社区)妇联领导班子,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执委队伍,提升基层妇联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巾帼力量。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妇联要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最新修订的《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要求,把好人选关,规范选举流程,严格换届纪律,抓细抓实各项重点任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做好换届后续工作,确保村(社区)妇联换届圆满成功。

根据省妇联工作部署,村(社区)妇联换届工作要求于4月底前完成。换届后,村(社区)设主席1名,专兼职副主席若干名,执委不少于11名。其中,村(社区)妇联主席由女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女性村(居)委主任兼任的,要配强村(社区)妇联专职副主席。执委队伍中要确保年轻女性占一定比例,提前储备培养基层后备妇女干部。

【记者】陈伊纯

【作者】 陈伊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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