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阴市公安局了解,2月11日(除夕)至17日(年初六)江阴全市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5起,处罚违法行为人6人。
禁燃禁放处罚案例
时间:2月11日晚上七点多
地点:水岸新都小区
民警巡逻时发现苗某在燃放烟花,因该小区属于禁放区域,民警当场将其查获。目前,苗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时间:2月12日凌晨
地点:丽岛华都小区
民警巡逻时发现张某在燃放烟花,因其所在小区属于禁放区域,民警当场将张某查获。目前,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市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城区东至白屈港河、西至新夏港河、南至澄江街道和夏港街道行政区域南边界、北至长江区域内,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内(东至迎瑞路、南至迎瑞路、西至白屈港、北至芙蓉大道)。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影响市容,还是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即将到来的元宵节还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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