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兴宁区法院召开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扩大)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主持,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会上,罗君院长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南宁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兴宁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随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婷总结该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2021年工作提出了建议。各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

最后,罗君院长对全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三是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以更足韧劲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四是健全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五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六是认真抓好队伍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顽瘴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