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检举控告信已经受理,我们将按程序办理,请您保持通信畅通。”这是遵义市赤水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的一个场景。

自《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发布实施以来,赤水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流程,坚持实名检举控告“双反馈”机制,做深做细做实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实事求是、依规依法、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着力提升举报人满意度,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利。

“我们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用心回应举报人的每个问题和疑惑。”赤水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在受理环节阶段,由信访室第一时间联系实名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举报件办结后,由承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对面或电话的方式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听取举报人的意见。通过受理、办结两个环节的“双反馈”,及时回应举报人的诉求,缓解举报人等待信访回复时产生的焦虑心态,有效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

同时,按照“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的原则,赤水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数据资源作用,通过台账式管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办理反馈情况,实时跟踪举报件办理进度,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此外,在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常规举报渠道基础上,赤水市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下沉到村(社区),通过开门接访、带信下访等方式,零距离了解群众诉求,积极宣传倡导、鼓励实名检举控告等内容,引导群众合理合法信访。

据悉,2020年,赤水市纪委监委共受理43件实名检举控告件,受理告知和答复反馈率达100%。

“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更有效、灵活的反馈方式,优化反馈效果,推动提高实名举报质量,减少不实举报,积极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赤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遵义市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