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希望你能在接下来6个月的考验期里好好表现,改过自新,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涉嫌抢劫罪的未成年人胡某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其开展了亲职教育。

2020年10月,胡某伙同朋友在一小区里对被害人李某及其同伴进行殴打,造成二人轻微损伤,并强行从其微信账户中转款人民币630元。案发后,胡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1年1月,该案移送至青山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发现胡某与被害人互相认识,因两人之间因琐事产生矛盾,胡某一时冲动才产生了纠集好友一起对其实施抢劫的想法。“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守法的重要性,以后我不会再意气用事了。”在检察官的劝导下,胡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还多次开展社会调查,对胡某的家庭状况、邻里关系等进行详细了解。发现胡某以往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且日常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是一时冲动,有悔罪表现,其亲属代替胡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诚恳道歉。考虑到胡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该院认为可以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决定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6个月。“感谢检察官给我儿子一个机会,也给了我一个反思自己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好好关爱孩子,和他多沟通交流,帮助他尽快走出阴影。”拿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胡某父亲连连感谢道。

据悉,该院一直以来该院非常重视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与挽救,依法切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已先后帮助1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继续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