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增强驾乘人员的守法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福贡县公安局决定从2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注册登记、车辆未审验,违法停车、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假(套)牌、假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摩托车夜间飙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驾驶非法改装、报废摩托车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收缴,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销毁。

三、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请按要求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

四、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当事人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的同时,抄告县纪委监委;属在校学生的,抄告县教体局。

五、对妨害和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福贡县公安局

2021年 2月17日

来源:福贡警方

编 辑:李玉花

监 审:何 剑

终 审:张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