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碧玉)2月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月1日至3月31日,我省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

近年来,省财政厅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统计显示,2019年和2020年,省财政厅共清理各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102项,但部分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以入围方式设置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问题。为此,省财政厅今年将继续开展专项清理。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清理以入围方式设置、作为参与政府采购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