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顺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经举手表决,决定免去梁中普顺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王伯健为顺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随后,王伯健在宣誓区向宪法宣誓,田建生监督宣誓。
来源:顺平之声
编辑:二清
1月27日,顺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经举手表决,决定免去梁中普顺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王伯健为顺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随后,王伯健在宣誓区向宪法宣誓,田建生监督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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