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国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实施以来,安国市禁放办广泛宣传,加大对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安国市公安局快速处置三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020年12月23日,西伏落派出所民警在入户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发现辖区某村一小超市内存在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现象,现场查获烟花爆竹7箱。经询问,违法嫌疑人赵某对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2021年1月26日中午,安国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对禁放工作进行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刘某某(男,31岁,安国市某村人)在其居住的某小区内隐蔽销售烟花爆竹,办案民警现场查获“加特林”烟花5根,立即将刘某某传唤到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对其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获取不当利益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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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6日下午,安国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在安国市某路口一可疑男子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正在交易物品,民警立即上前盘查。经查,该男子的白色车内有17根“加特林”烟花。经询问,该男子对其非法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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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几名违法嫌疑人均已被安国市公安局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小编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国市于2019年12月印发了《安国市禁止、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于近日又发布了《安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坚决抵制违规燃放行为,共同营造守法、安全、环保的生活风尚。

随着春节临近,为更好的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现已在安国市乡镇、街道设置多个烟花爆竹临时回收点,方便居民上交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上交,剔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