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规定,是立足公民个人层面提出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和公民道德行为的本质属性。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中央在多次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中论及公民道德规范方面的内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涵盖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行为各个环节,贯穿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各方面,集成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国共产党人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新时期道德的精华,具有很强的全面性和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