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公安交警

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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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运将从1月28日(腊月十六)开始,3月8日(正月二十五)结束,共计40天。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35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精神、公安部党委部署特别是赵克志部长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要批示指示和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1〕9号)、省厅交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公安交警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力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市工信运发[2021]8号)的部署要求以及“1.22”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管局2021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视频部署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相关工作安排,全力统筹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公安交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定不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公安部赵克志部长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管局、市公安局有关系列部署,统筹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首要任务和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主责主业,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及时采取精准防控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晋中”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清醒把握当前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关键形势和联防联控总体要求,深入研判今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变化特点,有机结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各项工作,坚持“数据引领研判先行、多维检视动态防控、综合分析科学施策、提升能力服务人民”的工作原则,紧盯“农村道路、普通国省道、城市道路”三大战场,全力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实现“三个减少,五个不发生”,即: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道路交通拥堵现象,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大范围、长距离交通拥堵,不发生队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不发生民辅警执法不规范负面舆情,不发生交通民辅警执勤执法伤亡事故,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平安有序。

三、管控重点

(一)重点路段

1、事故预防重点路段

(1)农村道路:农村县乡道路、县乡道与国省道交叉路段、城乡结合部路段。
(2)近三年春运期间事故多发路段:国道108、208、307,省道318(董榆线)等。
(3)高风险路段:长距离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易积水结冰、团雾多发路段以及基础条件不足的农村道路等。

2、易拥堵路段

(1)疫情防控管控区域周边道路:省际、市际、县际疫情防控封控点段以及管控区域周边的国省道干线路网和重要互通枢纽节点。
(2)重点旅游景区周边道路:平遥古城、介休绵山、乔家大院、王家大院、常家庄园、榆次老城、晋商大院(晋商文化博物馆)等。
(3)重要枢纽周边道路:城市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周边道路。

(二)重点时段

1、春节前三天。

预计2月8日至2月10日(腊月二十七至腊月二十九),节前返乡客流成为车流主力,返乡出行小高峰出现。此外,受群众采办年货、休闲逛街、中短途探亲访友等多种因素影响,城区货物市场、繁华商圈等周边区域以及部分主干道路,将出现一定的交通压力。

2、春节末三天。

预计2月15日至2月17日(正月初四至初六),将迎来第一波返城高峰,2月17日当天流量也将达到整个春运期间的最高峰值,届时各高速公路连接线以及城市快速路进城方向,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3、元宵节前后两天。

2月24日至2月28日(正月十三至正月十七),城区及主要县乡农村道路压力将会增大。

4、春运结束前一周。

3月2日至3月8日(正月十九至正月二十五)期间,各大高校陆续开学,学生离家返校与外出务工返岗交通流相互交织叠加,各城区进出城高速公路连接线、各客运场站、火车站周边道路人车交通流集中增大,以中长途出行为主的学生及务工人员组成的返程高峰将会是春运期间最后一波流量高峰。

5、恶劣天气

雪、雾等恶劣天气及重污染天气时段。

(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1.农村面包车。

2.“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和校车。

3.大中型客货车(B2以上)驾驶人。

4.备案不参加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

(四)重点违法

1.近三年春运期间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超速、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逆行、疲劳驾驶、分心驾驶。

2.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限行规定通行。

3.重点区域交通违法: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劳务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和农村道路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

来源:晋中交通文艺广播